福建省公证协会关于印发《适用新定式公证书格式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0 10:59:36】 【作者/来源: 】 【阅读: 9294 】
福建省公证协会关于印发
《适用新定式公证书格式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证协会:
新定式公证书格式自2011年10月1日推行至今已一年。经多次调研,现将福建省公证协会关于《适用新定式公证书格式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设区市公证协会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
关于适用新定式公证书格式若干意见(试行).doc
福建省公证协会
2012年12月4日
上一篇:没有上一篇
下一篇:《关于为我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解读